麦警官说这句话的时候,语气里第一次带上了几分郑重。
“理论上,你是国内公安部国际刑警的头号骨干。你的身份可以直接对接港英警务处国际刑警科,直通中英高层,部长级、助理警务处长级,都能说上话。”
张小米在便签上写下了“国际刑警”四个字,笔尖在纸面上顿了一下。
“香港这边是国际刑警英国分支支局,与内地国际刑警的职权理论上相同,互相关联。”
“你只要手持内地公安部的特大通缉令,加上国际刑警的红色通报,就可以直接启动跨境协查和非正式移交程序。”
张小米听着,脑子里同时转动着好几件事。
麦警官说的是“非正式移交”——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引渡,不走法庭,不经过公开的司法程序。
是一种私下里的、基于行政协作的交接。
保安局和警务处私下点头,人就直接移交。
“而且,”麦警官继续说,“龙强和麻彪这两个人是非法入境者,偷渡来的香港。”
“根据港英的《入境条例》,本来就可以直接遣返。我需要做的……”
他停了一下,“是把普通的‘遣返’升级为‘专案移交’,让你们内地派专人押解回去。”
“这个操作层面的事,我来办。”
“麦sir,你这边需要什么?”
麦警官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张小米听见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大概是在斟酌措辞。
“这件案子不要公开化。”
《我的合伙人活在1980》 第495章 利益交换(第2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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