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安十七年三月初一,洛阳南宫,宣室殿。
辰时三刻,百官分列,气氛肃穆。
御案上,铺着一卷新修订的《汉律·金布律》竹简。简身新削,墨迹未干,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松烟味。律文用朱笔勾画,增补处格外醒目。
刘宏端坐御座,目光扫过群臣,缓缓开口:
“诸卿,今日只议一事——商律增补。”
他挥了挥手。
廷尉李膺出列,须发皆白,腰背挺直。他捧起那卷竹简,朗声道:
“臣奉旨修订《金布律》,增补‘期权禁令’一章。共七条,其要如下——”
“一、凡官吏,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‘未来利益承诺’。包括但不限于:干股、期权、分成、分红、未来职位许诺。”
“二、凡商贾,不得以任何形式的‘未来利益’贿赂官吏。违者,与官吏同罪。”
“三、凡契约,若涉及‘未来利益’,须在官府备案。未备案者,视为无效。”
“四、凡官吏离任后三年内,不得与所辖商贾有利益往来。违者,以受贿论。”
……
七条念完,殿内一片寂静。
李膺合上竹简,退后一步。
刘宏看向群臣:
“诸卿,有何议论?”
司徒王允第一个出列,面色凝重:
“陛下,臣有一问。”
刘宏点头:
“讲。”
《重生汉灵帝:开局斩十常侍》 第27章 商律增补期权禁(第1/10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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